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4:05    次浏览
3月31日,济南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正式公布,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“能合并不单列”的原则,由此前的352项,缩减至了225项。根据清单,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有关的225个行政权力事项中,行政处罚178项,行政强制12项,行政征收2项,行政确认10项,行政监督17项,其他权利6项。此次公布出的权力项目中,涵盖了交通运输、汽车维修、驾驶培训等多个方面,与此前基本保持了一致。如公布出的“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罚”的行政处罚事项中,明确列举出了包括“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遇有节假日、雨雪天气时,擅自停运的处罚”、“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乘客意愿使用空调的处罚”等的9个子项。在公布出的“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”中列出了14个子项。同时,取消了“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”,并承接了12项省级部门下放的工作,大部分均与水路运输有关。